目前分類:法緒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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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安定性原則係要求法律規範的內容必須處於一種穩定的狀態,使人民得以預測其行為將得到何種法律效果,而人民得相信政府的施政,不會無故朝令夕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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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國家的國會是「兩議院」制度,例如美國、日本、法國
分別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(也可稱為上、下議院)

兩院制國會的起源是因為國家的憲法制定者們
希望擁有一個貼近且跟隨民意公論的人民議院(眾議院/下議院)
以及與一個較為慎重且具貴族氣派的參謀議院(參議院/上議院)

以防護集體情緒的狂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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